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加强养老服务资金补助管理工作,提升资金使用绩效,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和养老产业健康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设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2〕71号)以及《杭州市民政局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市级养老服务资金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杭民发〔2022〕109号)等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杭州市富阳区养老服务资金补助实施办法(2024-2026年)》,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办法对养老服务资金补助的对象、标准、申请程序和监督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涵盖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养老机构建设运营补助、老年食堂运行补助、养老护理员补助等多个项目,执行期为2024年至2026年。

杭州市富阳区民政局、杭州市富阳区财政局,2024年9月2日。